典故 - 陶傑

蘋果日報 2005/04/25 00:00


自從電影《七宗罪》,還加上小說《達芬奇密碼》,歐美的懸疑創作,編劇時興賣弄古典的知識,一宗九迴十曲的罪案,這一條樑柱暗銘着文藝復興的一句名言,那一道樓梯通向黑暗時代的一個女巫的詛咒,觀眾和讀者,除了非常的「中產」,還須擁有耶魯的文學士學位,方可全盤欣賞。
美國電視劇《CSI》——香港譯為《滅罪鑑證科》——片中的主角是一個哲學家一樣的罪惡鑑證人員。此君不但精諳莎士比亞、愛聽歌劇,閒來還愛玩填字遊戲自我挑戰IQ為樂。辦案的過程,他滿腹經綸,眼睛閃動,一絲冷峻的智慧,發現甚麼線索,信手拈來就借用希臘神話的一則典故,哇哇不得了,把美國家庭婦女看得咖啡燒開了也顧不得回廚房去取杯壺,一個個口瞪目呆。
劇中的探長,也非常的知識分子。記者問他有把握捉到兇手否,他淡淡一笑,扔下一句話:「我只知疑犯遺下的證據如山,那座山下,就是他的地墳。」(Ionlyknowthesuspecthasleftusmountainsofevidence.Underthesemountains,lieshisgrave.)
富有彭定康的即興風格,真是文采飛揚的佳句,這是一位探長嗎?不,他可以做政治演說家。
英語世界的創作人才太多,文化鼎盛,無論為總統寫演詞、寫小說專欄,還是進娛樂圈為荷李活寫劇本,文學修養濃得像一座活火山方圓五十公里的空氣,滿滿都是撲鼻的硫磺味。
用典太多,卻易淪為孤芳自賞的炫耀,對於普羅大眾,像王國維說的,看來就隔了一層。但編劇家藝高人膽大,暗露讀書功力的同時,硬是在通俗的流行文化中傳播知識。用典不可太艱僻,須與劇情血肉相連,過一分火即嫌造作。從波士頓到愛丁堡,觀眾坐在大廳裏,Shit的一個字,按按遙控器就轉台。
例如一部偵探片,在牆上發現兇手沾血寫下的一句話,竟然是拉丁文,觀眾就厭煩了。借用莎翁永遠最保險,例如讓桂妮柏德羅跟祖迪羅談情,男主角適當時冒出一句十四行詩,不是拋書包曬墨水,而是他偉岸的軀體就是一卷詩,他的血液裏,本來就閃爍着藍墨水。
當這邊的青少年視娛樂八卦資訊為至In,讀書為老土而Out,外面的世界,一個知識血液化的新世代已經來臨。怪在一冊《達芬奇密碼》,中譯本又成為暢銷書,而一部反智的本地製作,動不動就吹捧成「經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