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層規管架構應檢討

蘋果日報 2002/09/11 00:00


【本報訊】細價股風波事件調查小組的報告提出多項建議,其中最主要是檢討現時的三層規管架構,中期而言政府、證監會及港交所更應檢討如何重新釐定,彼此在上市事宜所擔當的角色及應履行的職能,務求加強規管制度的效能;同時建議政府優先處理,財政司司長與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之間的職責劃分及統屬關係。
特首董建華也同意檢討三層架構,財政司司長梁錦松也承諾會研究並聽取各方面對此的意見,至於他與馬時亨的權責分工,會與其他同事商討後將之明確化。
董建華、梁錦松及馬時亨昨日都表示接受調查報告的結論,並會詳細研究報告內容。梁氏更表示會確保協調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證監會及港交所(388),同時會切實跟進報告建議。港交所及證監會也原則上接納調查報告,港交所並再次向受到諮詢文件影響的公眾人士致歉。
網站證券評論員DavidWebb認為,現在正是時候將港交所的上市監管職責轉移至證監會。證券經紀業協會主席黃偉深也同意報告內的建議。
調查小組認為三層規管架構原則上健全,但有改善之處,例如研究上市委員會現行架構、角色及運作情況;清楚釐定各有關當局在處理諮詢文件及修訂上市規則時的角色、職責及程序;加強港交所及證監會之間高層人員現行的聯絡機制;政府則應確立本身的推動者及協調者角色,而非當規管者。
大改動宜設工作小組
報告又認為,今次諮詢文件推出前若有充份準備,令市場人士可就當中的構思及細節提出意見,整個諮詢會做得更好,建議港交所考慮研究重大政策建議時成立工作小組,港交所及證監會都應充份利用現有諮詢渠道,包括港交所董事會、諮詢小組、上市委員會以及證監會股東權益小組,諮詢網絡更應擴闊至主要利益相關者。

諮詢宜分兩階段進行
此外,港交所應考慮將諮詢分兩階段進行,即先概念討論再研究建議細節。報告又建議港交所諮詢前先評估市場反應,若建議涉及的政策構成重大影響,應及早通知政府,並在諮詢完結後作出總結。報告同時建議加強對投資者的教育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