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今日

美林高層遇害案 審訊三月裁決
謀殺親夫罪成妻囚終身

蘋果日報 2005/09/02 00:00


【本報訊】美林證券高層簡崇諾(RobertPeterKissel)遭妻子NancyAnnKissel謀殺案,在高等法院歷時三個月審訊後,陪審團昨退庭商議約九小時,一致裁定Nancy謀殺罪成立,依例判處終身監禁,法官倫明高同時下令將辯方資深大律師金力生及Nancy親弟提及有關棒球棍的供詞謄本,交予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採取適當行動,辯方律師或惹麻煩。 記者:陳詠詩
坐在犯人欄內的Nancy環抱雙手,表現平靜,一直等待這刻的簡父WilliamKissel,在陪審團宣布裁決時,終呼出一口氣,緊張得握着身旁律師的手。他散庭後帶淚說:「這是公平裁決,證明媳婦一派胡言,兒子在九泉之下可得安息,孫兒亦能平安地生活下去。」Nancy母親聞判感震驚不斷落淚,不回答是否上訴。
本案轟動全城,吸引不少市民及外籍人士,甚至海外傳媒和荷李活電影編劇到庭旁聽。法官昨感謝七名陪審員三個月來付出的精神及時間,豁免他們未來十五年擔任陪審員,並得到雙倍陪審員費用。
四十一歲被告NancyAnnKissel,審訊初期曾獲准保釋。她被控於○三年十一月二日,在陽明山莊寓所內,謀殺四十歲的丈夫簡崇諾。控方指Nancy先給已落藥的奶昔予簡喝,再以重約四公斤的金屬人形擺設擊向簡頭部,造成五度深可見骨、腦漿溢出的致命傷痕,是冷血謀殺。
官令謄本交檢控專員
不過,辯方指案發時,簡曾握着棒球棍與Nancy互打,指Nancy出於自衛殺死簡。辯方於審訊中途呈交該支棒球棍,又指警方從沒有撿取該棒球棍作證物,是辯方律師在案發後不久在主人房撿取,保存在律師樓近二十個月才呈交法庭。
控方撿取棒球棍化驗,證實棍上沒有簡或Nancy的DNA或沾有任何血迹,化學鑑證雖未能完全排除棒球棍曾跟金屬擺設接觸的可能性,但兩件物件應沒有強烈接觸。有法律界人士指,辯方沒有責任證明被告清白或透露辯方案情,辯方何時呈交證物是策略上的決定。
法官昨在判刑後下令將辯方資深大律師金力生及Nancy親弟提及有關撿取棒球棍的謄本,交予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採取適當行動。
死者簡崇諾跟妻子Nancy新婚初期仍在修讀財經碩士課程,Nancy須日做三份工支付簡的學費及生活費。簡畢業後平步青雲,最後在美林身居要職,一家五口生活富裕。
血迹分析無反抗能力
控方指案件肇因是夫婦感情轉淡,Nancy○三年三月到美國佛蒙特州避沙士時,戀上居於流動車屋的電視維修員Michael。Nancy承認跟Michael有性關係,認為他能給予無條件的愛。
簡得悉妻子有婚外情後聘私家偵探調查,警方在簡辦公室內撿到九百多封電郵,部份是Nancy跟情人的情信,被簡偷裝的監察軟件紀錄下來,亦監察到Nancy八月中瀏覽藥物及死亡網站,控方指她這刻萌起殺夫念頭,並向醫生取得四種抗抑鬱及安眠藥。
夫婦倆雖曾尋求婚姻輔導,但案發前不久,簡發現Nancy以秘密電話跟情人通訊,遂決定案發日跟妻提出離婚。當日Nancy給簡喝「秘製」奶昔,再擊斃他。法醫驗出簡胃部有四種藥,跟Nancy向醫生索取的相同,血迹分析顯示簡當時無反抗能力。
Nancy伴屍兩日,分別購置家具、地氈更換,又安排工人將裹着簡屍舊地毯運到儲物室。她並向警方報稱簡毆打她後出走,警方調查後發現簡已發臭的屍體。
案件編號:HCCC1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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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NancyAnnKissel(左)。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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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簡崇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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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被告由囚車押往監房,庭外大批記者爭位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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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屍體被發現時用地氈包裹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