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戰丁權案 鄉議局一方質疑申請人嚴重延誤
挑戰丁權丁權覆核案
丁權覆核案續審,代表鄉議局的英國御用大律師彭力克指,丁屋政策已實行逾40年、《人權法》亦已實施逾20年,惟申請人於2015年始提出司法覆核,屬嚴重延誤。彭力克又引述鄉議局主席劉業強誓章,指劉業強亡父劉皇發是《基本法》草委成員,原本可協助法庭了解草擬《基本法》第40條時的情況,惟劉皇發在申請人提出司法覆核後身體狀況欠佳,最終無法提交誓章。
政府一方曾指,第40條只保障新界男性原居民一生可「申請」建一次丁屋,但彭力克澄清,條文是保障新界男性原居民一生可「獲得」一次建屋機會;如果申請者符合政策要求,政府必定要批准申請。
彭力克亦強調,無必要追溯《基本法》實施前新界原居民的合法傳統權益,因如要追溯相關習慣,根本不知道要追溯到多久遠。即使追溯,丁屋政策仍然符合要求。他表示,英政府租借新界後,即使新界土地業權的系統有變,原居民的傳統習慣及權益仍得到保障。
彭力克已陳詞完畢,代表申請人郭卓堅和社工呂智恆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表示,覺得自己像在網球場上「一打二」,但這是一場好比賽。案件明天續審,屆時申請人一方將回應政府及鄉議局陳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