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偉健曾稱法庭不會政治評論

蘋果日報 2020/04/25 00:00


【本報訊】法官郭偉健為官28年,不免審理與政治有關案件,例如2016年旺角騷亂事件,前年有九名被告經審訊後被郭官定罪。郭官強調不能接受破壞社會安寧行為,保護公眾安全是法庭的壓倒性責任,判刑要收懲罰和阻嚇之效。對於辯方以事發社會背景作求情,稱事件乃抗議政府施政失效,牽涉小販政策、中港矛盾、警方濫權、貧富懸殊等議題,郭官拒絕接受,表明法庭絕不會加入這種政治辯論,更不會評定政治對錯。

早前一宗暴動案提訊時,部份被告表示未決定答辯方向。郭官則指被告毋須等待控方提供所有證供才決定如何答辯,更謂:「發生乜事、自己做過乜事、有冇犯法,自己知。」
曾因身份證補領費惹風波
郭官1992年獲委任為裁判官,七年後獲委任為主任裁判官,至2012年升為區院法官。他早年出任裁判官時,曾處理獮猴「金鷹」一案。九旬小販陳日標帶猴賣藥40年,2000年遭漁護署申請充公他無牌飼養相伴兩年多的金鷹。郭官以人道理由,行使酌情權批准發還金鷹,給陳伯領牌飼養,謂:「面對風燭殘年嘅答辯人陳伯,點忍心帶走佢多年嘅伴侶?」

2004年前郭官被偷去身份證,他當時鑑於快將換領新款智能身份證,不肯付395元補領證件費,與入境處爭持不下,惹起風波。
■記者勞東來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