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法官郭偉健為官28年,不免審理與政治有關案件,例如2016年旺角騷亂事件,前年有九名被告經審訊後被郭官定罪。郭官強調不能接受破壞社會安寧行為,保護公眾安全是法庭的壓倒性責任,判刑要收懲罰和阻嚇之效。對於辯方以事發社會背景作求情,稱事件乃抗議政府施政失效,牽涉小販政策、中港矛盾、警方濫權、貧富懸殊等議題,郭官拒絕接受,表明法庭絕不會加入這種政治辯論,更不會評定政治對錯。
早前一宗暴動案提訊時,部份被告表示未決定答辯方向。郭官則指被告毋須等待控方提供所有證供才決定如何答辯,更謂:「發生乜事、自己做過乜事、有冇犯法,自己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