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番禺一名男子因祖地被鄰居侵佔,無法索回後,請來道士到鄰居的興建中新屋設壇作法,詛咒對方斷子絕孫,被對方狀告上庭,被判要賠償對方一千元人民幣(約值九百五十港元)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廣州市番禺區石樓鎮的李姓男子與劉姓男子本是鄰居。劉某買了李家旁邊的兩間舊屋,於去年五月拆卸重建一間新屋。李某認為,這塊地本是他的祖業,要求對方不要在此建屋。但劉某拿出購地建房的相關手續證明,對停建要求置諸不理。
泥偶埋地咒對方絕後
去年七月,李某見無法阻止對方侵佔其祖地,遂請來一名道士,潛入對方尚未竣工的新屋中,在新屋的神龕上寫下劉姓男子的生辰八字,然後將早已準備好的泥人、香火、紙錢等詛咒物,埋入屋正中一個預先挖好的坑中,詛咒劉家斷子絕孫。
三天後,劉家發現了埋在其新居中的泥人,立即入稟法院狀告李姓男子。去年十一月底,番禺區法院石樓法庭一審判決認為:「李姓男子採用迷信手段詛咒劉家,其行為雖不能產生物質性的損害,但已構成精神損害,判決李姓男子賠償劉家精神損害撫慰金一千元」。李姓男子不服上訴,近日被駁回,二審法庭維持原判。
《深圳特區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