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點不算錢 - 李登

蘋果日報 2004/04/17 08:00


多年前替一本叫《汽車世界》的雜誌翻譯過文稿。老闆娘給我的稿費是一字一毛錢,標點不算數。一篇稿子七除八扣下來,所得不過二三十塊零幾角。
別罵她小家子氣,這種逐字算稿費的做法,亦未嘗沒有道理。你看古龍的寫作風格,就老愛二三字算一段。「夜。月明。有風。草搖動。人影掠過」,這十二字唸起來好像半闋詞,古龍倒會把它們分成五段。一張二十行四百字的原稿紙,他已寫掉四分一了。
照上述那個婆娘的算法,他卻拿不到一百字的稿費,只算寫了十二字,稿費淨得一元二角正。要是用這種不算標點的方式算稿費,古龍哪能掙夠錢喝酒,我看天天都得喝西北風。
城中某著名女作家,似沾了點古龍風,小說總愛寫一行算一段,光一頁竟往往有十來段。看她的書難怪看得特快,正好像拉肚子,一瀉千里。下面還沒完事,上面的書倒看完了。
據說魯迅生前給一家書店翻譯過一本書,書店算稿費的方法也是剔掉標點。魯迅便將譯稿不加標點,不分段落,稿紙上一個空格不留,連頭接尾的整份寄上。結果書店將稿子打回票,請他標點分段。不過受了這個教訓,書店把魯迅的稿費連標點和空格都算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