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取愛情小說遭發現 求勿報警
15歲女偷書被捕鉸剪𠝹手

蘋果日報 2003/07/26 00:00


【本報訊】一名十五歲的女生,昨下午在東涌逸東邨商場一間漫畫店偷取三本愛情小說後,被店東捉住,女生一邊要求東主勿報警,一邊用鉸剪數度𠝹手。警員及救護員到場,女生堅拒送院,警員稍後將她拘捕帶署。 記者:黃學潤、麥超億
事發現場位於東涌逸東邨商場一樓的一家漫畫店,上址專門出租漫畫及小說,每本書五元,可租四天三夜。據姓林二十七歲的負責人向記者說,由於每天都會有很多學生來入會租書,故他稍後在富東邨再開一家分店。
林向記者說,昨天下午三時三十分,他在店舖巡視時,發現一名女生將三本尋夢園系列的小說放入背包內,為此,他故意大聲說:「呢度啲書可以隨便睇,隨便租,不過唔可以攞返屋企㗎。」但女生並無理會,逕自走向櫃枱,向女職員表示要入會。
林表示,他以為女生在填完表格及交了二十元入會費後,會租這三本小說,故沒有理會,怎料,女生在填完表交完會費後逕自離開店舖,他連忙追出店外,將她捉住,及在她的背包內搜出三本小說。
林向記者說,他將女生帶回店舖期間,對方情緒激動地說:「唔好報警呀,如果你報警,我就𠝹手。」林自稱,當時並未打算即時報警,但對方在櫃枱上取出剪刀,連番𠝹向左手腕,「我見到佢流血,咪即刻報警囉。」

警員警誡後釋放
涉嫌高買的女生下學期升讀中一,與父母及兄姊同住逸東邨,其母親及兄長事後趕往警署,由於漫畫店的東主不予追究,警員向她做出警誡後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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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偷書的女童。 麥超億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