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大埔上月20日發生開槍案,被指開槍的18歲青年另涉與三名男女計劃前年槍殺一名目標人物,並曾到大埔一所空置學校試槍,惟計劃最終告吹。槍殺計劃的其中兩名被告青年,其中一人昨日被加控一罪,案件將於2月10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進行交付審訊程序,並待轉介到高等法院處理。
女被告翟詠詩(19歲)原本被控一項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罪,修訂控罪指翟詠詩涉於前年12月在小瀝源南5號地下管有兩支手槍連彈匣、一支長槍連彈匣,以及九盒共450粒子彈。翟詠詩被加控一項相同罪名,涉於去年1月1日管有手槍、彈匣各一以及49粒子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