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解釋必須在新界東北前期撥款審議中「快刀斬亂麻」,因為這是解決未來住屋問題的關鍵。
特首不斷強調如今輪候冊上的申請者已達二十萬戶而非二十萬人,如果連新界東北的發展計劃也泡湯或延遲,則特首的公屋政策及建屋承諾一定「凍過水」,民怨問題亦會迅速惡化。
新界東北發展大計即使如期開展,第一批公屋居民也要2031年才能遷入,由此可見「遠水不能救近火」,特首的堅持,其實也同時反映了他對未來幾年的公屋落成量的不樂觀,所以東北發展計劃必須盡快上馬,好讓市民能有所企盼。
新界村民反對的不是整個發展計劃,而是希望能減少對原有社區和環境的破壞,區內的長者及農友的需要能妥善安置照顧,要滿足這些訴求,政府只要多添一點心思、耐性和時間,其實不難達到,過去已有不少成功例子(如大磡村及調景嶺),房署亦份屬優為之。
另一個讓村民不滿的原因,是政府設定持有四千平方米以上的地主可以「就地發展」,換言之他們做甚麼都可以。
這是政府諮詢多個地產界委員會後得出的結果,村民認為這是「利益輸送」的最佳證明。
興建房屋必須先覓土地。政府就開發新土地的計劃和部署難免予人「利益輸送」的印象,是因為各大地產集團囤積土地已有多年,如今正靜候收成。政府決定不向他們徵地發展,反而「放生」他們「就地發展」予取予攜,受影響的村民當然不會輕易接受任人擺佈逼遷四散。
政府另一個土地來源,是在房委會持有的土地上「插針起樓」及「舊區重建」。不過這個如意算盤,也因領匯決心研究「悉售所有無協同效益項目」而產生更大困難。
房委會若要「起樓插針」,必須先徵得所有持份者的同意。過去領匯是屋邨內唯一的共同業主,談判還可能較為容易,他日倘若越來越多私人投資者購入領匯的公屋商場與車位,政府若要與之談判,除了每次對手可能不同,其困難度亦必定變得更複雜,而且每次都必須由零開始。
私人投資者購入領匯的公屋商場及車位,短期內當然可以把租金提升至市場水平(如果仍有水位的話),如果其中有部份能夠立即拆售,更可盡快套現收回成本;但這些物事最值錢的應是重建價值,如果物業現在已有穩定租金收入,新業主已立於完全不敗之地,大可持貨多等十年八年,直至政府提出最有利的收購條件為止。
公眾對「棺材釘」的比喻應記憶猶新,房委會不論「起插針樓」或「舊區重建」,如果不獲屋邨內的其他業主支持,一定不能成事,除非強行收地,但這種「強搶」私產的行為,一定變成國際頭號大事,特區政府不會輕易嘗試,最合理的做法是依照新界東北發展的先例,持有四千平方米以上的地主可以「就地發展」,至於發展的方式,當然是百花齊放,只要政府沒有損失,問題即不難解決。
倘若新土地不能開發,舊公屋不能重建,特區政府的建屋大計又如何開展?兩個土地來源的持份者是否同樣的多,訴求是否同樣難於處理?發展局是前者的把關人,運房局是後者的執行人,兩個局大可比試實力,看看哪個局長能提出有效的拆解方法。
房屋政策是「重中之重」,政府聲稱已找到足夠土地應付未來十年的建屋需要。這個承諾日後會否像港鐵一樣,換來的只是一次又一次的延誤?另一方面,香港人也應記着特首所說二十萬戶家庭的需要和目標,而非任由房委會透過政策去減少需求,令公屋建屋目標可以同步減縮,因為如果不能確定目標或不停修改目標,又怎能向有關官員問責!
東北613行動即使不再在立法會上演,他日仍會在新界東北不同村落重現,發展局如今「見步行步」,空有強硬姿態,過得了立法會,也過不了民意的檢視,有關官員若不能重新與村民代表展開對話,反對其他同類項目之聲一定陸續有來。
周信
自由撰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