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國豪遭圍毆案 被告畢慧芬稱驗血證患淋巴癌
畢慧芬付國豪淋巴癌暴動
自稱《環球網》記者的內地漢付國豪去年在機場遭示威者圍堵及襲擊,案件今在區域法院結案陳詞,被告之一「佔旺女村長」畢慧芬在開庭10多分鐘便稱身體不適,其後向法庭表示驗血證實患上淋巴癌第一期,會感到冰冷及頭暈。法官李慶年最終在開庭兩小時後讓畢提早離開法庭求診。
畢慧芬在開庭10多分鐘後、即代表首被告賴雲龍的大律師仍在陳詞時,已數度在犯人欄內表示不舒服,並將有關情況告知辯方。代表畢的大律師及後陳詞,稱畢最近發現有新病,畢已服止痛藥,但身體很虛弱,望能提早離開法庭看醫生。
畢此時在犯人欄向法官李慶年表示,她最近驗血得知患有淋巴癌第一期,醫生已為她注射嗎啡,她感到發燒、頭痛、頭暈且手腳冰冷,身體顫抖,希望能到公立醫院就診。
李官終批准畢提早離開,並提醒辯方補交醫生紙;至於能否到公立醫院,李官強調需由懲教署決定批准與否。
代表賴雲龍的大狀在結案陳詞稱,賴實是「沒有暴動,獨自行事」,又指事發時僅事主付國豪一人受傷,事主當時是不能離開,又被人除去褲子。大狀指事主當時其實是被欺凌,且現場沒有人表現驚慌,也沒有出現磚頭橫飛的場面,警員亦毋須清場。
法官李慶年則強調,欺凌不是暴動案的法定辯解,亦找不到欺凌的法律定義;又指本案著眼點並非只得一個事主,而是有否破壞社會安寧,當時立法會議員張超雄等人在場企圖令事件降溫,但不成功。聆訊明續。
案件於去年8月13日至14日在機場一號客運大樓發生,被告畢慧芬、兼職侍應賴雲龍(20歲)及兼職司機和建築工人何家樂(29歲)被控多項控罪,包括參與暴動、傷人、非法集結、非法禁錮等等。
畢慧芬另被指參與2016年2月9日大年初二的旺角騷亂,去年11月被裁定兩項暴動罪成,判囚46個月,現時仍在服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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