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暴之戰】拍攝女子受查過程 其間被指推盾牌令警員跌倒 中大生否認襲警今受審

蘋果日報 2020/05/11 00:00

襲警中大生抗暴之戰陳勁翔

【更新】
去年8月25日網民發起的荃葵青遊行,最終演變成警民衝突。一名在現場拍攝衝突場面的中文大學男生,被指推跌防暴警察,遭控以襲警罪,案件今日開審。聲稱被推跌的警員作供稱,事發時被告逼近警員的封鎖線,用左手「扶喺盾牌上面」,其後「一下突然發力」,令他失去平衡跌倒。警員承認他們之間沒有身體接觸,但否認是因天雨路滑而跣倒。
被告中大男生祝嘉樂(21歲)被控襲警罪。控罪指他於去年8月25日在荃灣眾安街及街市街交界的HKT1010店外,襲擊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員陳勁翔。
被告將手扶在盾牌上 警員警告不要再衝擊
聲稱受傷的警員陳勁翔今日作供稱,事發時駐守機動部隊港島總區,當日接報指稱在二坡坊及楊屋道一帶有暴力及破壞行為。他身穿防暴裝束、持圓盾、戴頭盔,與約50名隊員在附近一帶作出反罪惡巡邏。
當日他身處街市街及眾安街交界,沒見到破壞行為,但看見過百人聚集在行人路及馬路上。事發當時,同事正截停搜查一名女子,他則與另外三名警員則肩並肩面向集結群眾,設立封鎖線,防止人群接近。但當時有20至30人靠近。群眾向警員方向叫囂,如「曱甴」、「老鼠」、「走啦黑社會」,又要求警員出示委任證等。
陳供稱,當時一名穿藍色短袖衫的男子,用右手高舉手機,並越過他的左肩,意圖拍下他背後的情況。男子又以身軀挨近他的盾牌,其間有些推撞。及後該男子改以左手「扶喺盾牌上面」,陳遂以口頭警告謂:「先生,警察封鎖線,唔好再衝擊。」但無人理會,人群繼續逼近。
呈堂片段拍不到推撞情況
陳續稱,當時一名警署警長以隊員安全為由,打算將該男子拉入封鎖線內截查,但男子反抗拒絕,反問:「咩事呀?」又用左手手掌向盾牌中心「一下突然發力」。陳自稱當時失去平衡,向後跌倒,近尾龍骨位置著地並感痛楚。警署警長立即將該男子拉入封鎖線制服。陳自行站起,繼續工作,晚上約11時到瑪嘉烈醫院驗傷。
庭上播放一名警員拍攝的片段,當時正在下雨,七至八名警員包圍一名撐黃遮的白衣女子。該女子不斷要求警員出示委任證。長約三分鐘的片段中,有數秒顯示有防暴警員在畫面右下角跌底,但沒有拍到推撞情況。片段顯示,其後一名藍衫男子遭警員反扣雙手,制服在店舖鐵閘外。
陳在片段中認出跌倒的警員正是他本人,但否認因下雨致路面濕滑而跣倒。
他及後接受辯方代表大律師藍凱欣盤問時,指被告右手一直高舉手機,左手則扶住他的盾牌,至發力推倒他為時約兩分鐘,其間被告左手沒有離開過盾牌。而警長想拉被告入封鎖線時,警長捉住被告左肩,而被告用左手甩開。
藍大狀問陳,「咁之前講被告隻手一直都冇離開過盾,係咪唔正確?」陳承認自己一時記漏。
被告將手放於盾牌上實際僅4秒
大狀又問陳,如被告如他所指高舉右手,而現場片段顯示當時被告用左肩及腰挨在陳的盾牌上,被告左手需放在自己左腋下,才可向「盾中心發力」,而該動作非常難做;陳稱不肯定,因為當時兩人太接近,被告一發力兩人就如扭作一團般。
大狀向陳指出,被告是因有警員及警長拉他入防線,身體才會向前傾;陳不同意,又稱「感受到發力,唔似係被拉落嚟借力嘅感覺。」惟他承認被推跌後沒有向任何人匯報過受襲一事;而在案發翌日,上述的細節亦沒有寫上口供,落口供時亦不知道當時以甚麼罪行拘捕被告。
辯方翻查片段後,發現被告將手放於陳的盾上的實際時間僅4秒,而非兩分鐘 ,陳則解釋「自己對時間嘅敏感度不足,計錯實際時間」。
陳明日繼續接受盤問,案件明續。
【案件編號:WKCC3484/19】
記者 袁楚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