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鏗鏘集編導蔡玉玲查7.21車牌被捕 涉兩罪獲保釋下周二提堂

蘋果日報 2021/03/23 23:35


【22:00】蔡玉玲已被暫控兩項「為取得道路交通條例下的證明書而作出虛假陳述」罪,案件將於下周二(10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大埔警署外大批港台員工默站支持蔡玉玲,至晚上10時15分,蔡獲保釋離開警署。蔡玉玲見記者時認為警方行動令公眾質疑其打壓新聞自由,為業界製造寒蟬效應,強調自己從事新聞工作多年,一直恪守原則。呼籲同行信守無畏無私價值。她又感謝工會和港台同事支持,暫時未能回答被捕是否影響目前工作。被問及感受如何,蔡坦言警方行動必然對她帶來衝擊,但會用平常心看待,再次呼籲同行「唔好因為今次事件而影響到大家從事新聞工作的信念同熱誠」。
【18:15】警方發言人指早前接獲市民投訴,指有人在一個電視節目中公開報道車主相關資料,懷疑侵犯個人私隱,經調查後拘捕37歲蔡玉玲,涉嫌於今年五月至六月期間,透過運輸署網上申請「車輛登記細節證明書」系統取得相關車主的個人資料,包括車牌號碼、車輛登記資料、車主姓名、住址、身份證號碼等。該名女子其後將所得資料用於不符合聲明所指的用途,涉嫌違反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第111(3)條,即「為取得道路交通條例下的證明書而作出虛假陳述」。
【17:00】警員下午3時許在蔡玉玲的寓所將她拘捕帶走,並帶至長沙灣警署,其後蔡被警方轉至大埔警署扣留。
直播重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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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台《鏗鏘集》編導蔡玉玲被警方拘捕,事件懷疑與「7.21」的新聞專題節目有關!消息稱蔡玉玲為採訪及製作《721誰主真相》專題節目,曾查閱一些關鍵汽車車牌的車主資料,以便深入報道,但有市民卻向警方投訴個人私隱被侵。警方經調查後,認為蔡玉玲藉網上查車牌去取得車主個人資料後,涉嫌把所得資料用於不符合聲明所指的用途,違反《道路交通條例》「為取得道路交通條例下的證明書而作出虛假陳述」,遂於今午在清麗苑的寓所拘捕蔡玉玲,並搜查其寓所,隨即把她押返長沙灣警署調查。今次相信是香港開埠以來首次有記者因為「查車牌」求證新聞而被拘捕,事件令人關注本港採訪的言論自由受到嚴重威脅,因若警方的看法成立,意味任何記者日後若藉查車牌去尋找車主資料以求證任何新聞,均屬違法。
有傳媒指,蔡玉玲製作鏗鏘集《721誰主真相》時,曾利用運輸署的網上系統,根據車牌號碼去查閱車主的個人資料,以作出報道。但警方認為有關過程中涉及虛假聲明,故拘捕蔡玉玲。
但其實有關的鏗鏘集專題要查車牌,據悉是因為記者要根據7.21元朗白衣人無差別打傷市民當日現場一帶的閉路電視拍到的車牌資料,找出可能目擊或涉及事件的車主進行採訪,故屬正常採訪手法。加上《721誰主真相》節目曾對警方7.21當晚的處理手法作出批評,故警方的拘捕行動,令人關注是否有濫捕及秋後
算賬的嫌疑。

警稱收到市民投訴後拉人

有傳媒今午報道,警方是在接獲市民投訴以及私隱專員轉介,今日下午在荔枝角清麗苑的寓所拘捕蔡玉玲,指她涉嫌違反《道路交通條例》,警方曾在其屋內進行搜查,其後把她押往長沙灣警署接受調查。
《蘋果》向警方查詢事件,至傍晚5時59分,警方才終發出新聞稿回應及解釋拘捕行動。警方發言人指早前接獲市民投訴,指有人在一個電視節目中公開報道車主相關資料,懷疑侵犯個人私隱。經深入調查後,新界北總區重案組今日(11月3日)下午於荔枝角一單位拘捕一名37歲姓蔡女子(註:即蔡玉玲),涉嫌「為取得道路交通條例下的證明書而作出虛假陳述」。
警方指被捕女子涉嫌於今年五月至六月期間,透過運輸署網上申請「車輛登記細節證明書」系統,取得相關車主的個人資料,包括車牌號碼、車輛登記資料、車主姓名、住址、身份證號碼等。該名女子其後將所得資料用於不符合聲明所指的用途,涉嫌違反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第111(3)條,即「為取得道路交通條例下的證明書而作出虛假陳述」。根據有關條例,如果故意提供失實資料可被判罰款$5,000及監禁6個月,被捕女子現正被扣留調查。
警方提醒市民,運輸署網上申請「車輛登記細節證明書」系統是有特定用途,包括進行與運輸相關法律程序丶買賣車輛或有關交通及運輸事宜。如果在申請過程中提供失實資料,申請人可能觸犯刑事罪行。

港台工會狠批釀寒蟬效應

港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批評警方高調拘捕蔡玉玲的做法,認為已引起寒蟬效應,目前仍在了解詳情,又指案件由新界北總區重案組調查是「諷刺」,令人質疑今次拘捕行動,與蔡玉玲有份製作《鏗鏘集:7.21誰主真相》調查報道有關。 工會表示,警方仍未公開交代突然上門拘捕的原因,只見傳媒引述「消息」報道,令人質疑警方再次以消息人士身份「放料」。
港台機構傳訊及節目標準組總監伍曼儀表示,目前仍未掌握事件始末及詳情,難以評論事件,亦不知道警方會否搜查港台電視大樓,但已派出同事協助蔡玉玲。
港台報道指,蔡玉玲是港台製作人員工會前主席,目前是香港電台電視部編導,有份參與製作《鏗鏘集:7.21誰主真相》節目,警員曾到到她住所搜屋,有律師到場了解情況。據港台了解,懷疑事件與蔡玉玲拍攝《鏗鏘集》有關,指有人以不正當資料做車輛查冊,涉嫌違反《道路交通條例》,案件交由新界北總區重案組調查。

8月曾有類似案例 屯門男子涉違私隱例被捕

今次已非警方首次以「查車牌涉違私隱為由」拘人,今年8月警方即曾在屯門拘捕一名51歲本地男子,指他涉嫌干犯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下的「披露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個人資料」罪。理由是警方聲稱被捕男子自從去年6月起受他人指使,在運輸署網上申請「車輛登記細節證明書」系統,申請超過1200份證明書,懷疑他故意在網上「起底」。
現時「車輛登記細節證明書」上載有車主的個人資料,包括車主姓名、地址及身份號碼等,警方指被捕人涉嫌干犯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下的「披露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個人資料」罪被捕,一經定罪最高罰款港幣100萬元及監禁5年。警方又指被捕男子亦可能干犯道路交通條例下的「為取得道路交通條例下的證明書而作出虛假陳述」罪或刑事罪行條例下的「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
不過以往其實不少查車牌的「起底」行為,受害人都是警員,而且藉查車牌獲得車主的個人資料,是記者在日常採訪及偵查報道中常用的技巧,多年來都相安無事。故外界質疑警方突然「嚴打」藉查車牌取得個人資料的人士及予以拘捕,背後目的有打壓言論自由之嫌。今次港台鏗鏘集編導因「查車牌」被捕,更屬史無前例,令人關注本港言論及採訪自由已受到嚴重威嚇。
以下是港台近月曾推出有關7.21的《鏗鏘集》專題影片,可供讀者重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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