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婚姻登記制度正醞釀大改革,男女結婚將無需再經單位或居民委員會批准,改為類似本港的宣誓登記方式,今年三月全國人大討論通過後,今年內就可實施。不過,有官員擔心市民自律程度差,渾水摸魚重婚者會增多。
大陸人士現在必須經由所在的工作單位(機構或公司)批准,失業者則須由居住的街道居民委員會批准,由他們證明其婚姻狀況,才可到民政局辦理結婚手續。
官員擔心有人藉機重婚
廣東省婦聯權益部部長黃淑美說,單位有人結婚找她簽名,她就覺得很滑稽,因為結婚是他們兩個人的事,他們兩人同意就行了,所以她從不按常規寫上「同意」兩字,只簽上自己的名字。
日後準新人只需以宣誓方式證明自己未婚或已離婚,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即可登記結婚。不過,有民政局官員對市民的自律程度表示懷疑,擔心心懷不軌的人在不同地方申請結婚,造成重婚。
本報記者/《廣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