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讀者不滿水務署申請釣魚牌照的制度欠妥善,她以郵遞方式申請,事隔大半個月仍未收到,水務署又不設報失及補發制度,着她多付一次費用再申請。
職員要求再付費用
市民陳小姐表示,她根據水務署網頁上的資料,於上月十三日以郵遞方式,為她及其友人同時申請於水塘垂釣的釣魚牌照,其友人的牌照於一星期內已收到,她的牌照卻一直收不到。
陳小姐遂致電水務署查詢,職員稱只有待「收發部」接獲郵局退回的信件,方可重寄牌照予申請人,如水務署沒有收到退件,便不會補發。職員更着她多付一次費用,重新申請牌照。
陳小姐質疑,以現時缺乏報失及補發之制度下,對市民實在毫無保障,且市民根本無法證實該署是否確已將牌照寄出。陳小姐稱,申請牌照雖然只需二十四元,惟她盼水務署檢討有關安排,免令市民白等之餘,還要繳付雙倍甚至多倍的額外費用。
補發牌照免收費用
水務署發言人稱,水務署早前確接獲投訴人的兩封申請信件,兩申請信的內容雖相同,回郵地址卻不同。兩封郵件均同時發出,其中一封早已送抵申請人,惟申請人指另一封卻一直未接獲,估計可能是郵遞失誤或其他原因所致。然而,水務署已就有關個案補發了牌照,並無徵收額外費用。 (○七一八○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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