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積金自願性供款扣稅上限增至6萬 月入6萬年慳逾萬稅款
強積金稅務自願性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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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拒絕推行全民退休保障,但為鼓勵打工仔參與強積金自願性供款及購買延期年金,決定提供扣稅優惠,由原先建議上限3.6萬元,增至6萬元,並擴大扣稅範圍,涵蓋至納稅人為配偶而繳付的延期年金保費。一名月入6萬元的單身納稅人,最多獲扣稅10,200元。新修訂料最快明年課稅年度實施。
強積金供款額去年達689.9億元,當中34.6億元屬自願性供款。現時強積金自願性供款不可扣稅,但不受「保存規定」所限,即毋須待至65歲時才可領取。當局稱,為鼓勵市民就退休生活作額外儲蓄,決定為參與強積金自願性供款或購買延期年金的納稅人提供扣稅優惠,由原先建議扣稅上限3.6萬元,增至6萬元。
以一名月入6萬元、繳交15%標準稅率的單身納稅人為例,按新修訂建議,可節省10,200元稅款,較原建議上限所能節省6,120元稅款多出67%。但收入較低,如月入介乎1.5萬至3萬元的單身納稅人,由於不會全數申領扣稅上限,故未能受惠新修訂的調高扣除上限。
若納稅人參與自願性供款稅務優惠,需把把自願性供款另行存放於新開設的「可扣稅自願性供款帳戶」,並受現時「保存規定」所限,該帳戶內的累算權益,即需待至65歲時才可領取。
此外,為鼓勵購買延期年金作退休規劃,當局建議購買年金的納稅人可申請稅務扣除,並涵蓋至納稅人為配偶而繳付的延期年金保費,可申請合共12萬元的扣除總額,但前提是每名納稅人所申請的扣除額不超過個人上限,即6萬元。
政府明日會就新修訂的相關條例草案刊憲,下周三提交立法會首讀及開始二讀辯論。按立法進度,料最快明年課稅年度實施。當局表示,難以評估新稅務扣除會令政府少收多少稅款,但認為能靈活地提供誘因,讓納稅人按個人的風險接受程度和退休後的財務需要,選擇購買延期年金或作強積金可扣稅自願性供款,料申請稅務扣除的個案會穩步增加。
甘小姐(供公積金):「我覺得退休單靠強積金都係唔足夠,個人就未必想會加供自願性強積金,6萬蚊寬免效果唔太顯著,少收入嘅人會想舊錢自己控制,多收入嘅又連去旅行都未必夠,叫做有好過無囉。」
Niki(有自願供款):「交少咗稅一定吸引嘅,負擔細咗。但我會傾向自己攞番控制權,唔想等到啲錢65歲先攞得出嚟用。」
李先生(有自願供款):「有免稅額當然有積極作用。但六萬蚊話多唔多話少唔少,如果再多啲梗係仲好。(一年扣)3萬幾、6萬蚊真係冇乜分別。我覺得六萬唔夠,6位數字(免稅額)會好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