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署曾派員隨同食環署衞生督察到街外巡查,發覺食肆將枱椅擺出街外營業情況惡化,特別夜間更甚。然而食環署未有積極執法,常只以口頭警告了事。申訴署指食肆在街外營業會阻塞通道,亦有噪音滋擾居民,認為食環署應加強執法行動。
食環署承認,該署優先執法重點是針對公眾影響最大的小販及街市管理,還有公共衞生,而食肆牌照管理是由衞生督察兼負;又指基於工作量關係,現時政策是接獲投訴便盡快處理,較少主動巡查。該署亦會先勸喻食肆,仍不改善才會檢控。不過,過去法庭罰款額不高,大部份是數百或千元,有食肆會覺得交罰款平過交租,阻嚇力有限。該署接納申訴署意見,會考慮設立特別行動小組主動巡查及檢控。
另外,食環署發言人回覆記者查詢說,就食肆非法擴展營業範圍,該署在2011年及2012年分別接獲約6,220宗及4,950宗投訴,分別提出2,999及3,256宗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