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今日
竊聽監察議員建議分開立法
蘋果日報 2005/12/24 08:00
【本報訊】保安局局長李少光(圖)昨日與前綫召集人劉慧卿會面,討論執法部門竊聽監察行動立法。劉慧卿指李少光主要諮詢兩方面意見,包括是否應先立一條只規範執法部門的竊聽法,然後再就私家偵探及傳媒監察行動立法;以及竊聽應該由司法機關授權、由行政機關內部決定、還是成立獨立委員會負責審批。
劉慧卿引述李少光稱,保安局目前仍聽取各界就竊聽立法的意見,相信很快便會向立法會遞交條例草案。
劉慧卿讚揚李少光態度開放,她會上則表達若一併就廉署、警方、私家偵探及新聞界竊聽立法,諮詢期可能長,「如果搞唔掂,唔分開可能會拖好長」,政府可以考慮先立法規範執法機關,李則回應說,目前仍未能肯定一併進行立法需時多久,因為仍需要諮詢業界。
對於竊聽應由誰授權批准的問題,劉慧卿則表示,希望由司法機關把關,但若將權力交與行政機關,一定要有很詳盡的理由,「唔可以自把自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