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讓我在周末死去
打女人 - 卓韻芝

蘋果日報 2007/10/27 00:00


"Iloveyou.Ineverhurtyouonpurpose."
──WesAnderson導演短片作品《HotelChevalier》
一‧有趣的事實
讓我告訴你一件非常有趣的事實:如果一個男人打一個女人,這件事將會成為那個女人一生的污點,而非動手那個男人的污點。
所謂污點,對不起,我不是在跟你說那些感性的心靈創傷,而是──很實際的──別人的目光。大家聽到一個男人向女人動手,二話不說就會勸當事人離開,若果當事人沒有即時離開,大家心裏多少也會認為她是自找苦吃;人群的着眼點,總放在「被打而不離開的人是有問題」。被打者,往往比起打人者更能得到大家的焦點,這是為甚麼女藝人一旦傳出被情人動手的新聞,大家往往會永遠牢記「她就是曾經被男人打的女人」,甚至已經忘記了是誰人打過她。我再重複一次:如果一個男人打女人,這件事將會成為那個女人一生的污點,而非動手那個男人的污點。
這是為甚麼女人被人打了,也不敢作聲。
二‧同情→責備→放棄
如果你身邊有一位女性朋友告訴你她被情人打,你會懷着一分惻隱,叫她盡早離開;到她告訴你自己再次被打,你會漸漸認為是她愚笨,又再命她快點離開;到她第三次告訴你自己又被打的時候,我肯定你心裏會有一種強烈的感覺:「這個女人有問題……這樣都不離開,是她的問題」。如果再有下次,我寫包單你會責怪她,而不會再同情她。為甚麼同情如此快速頓成責怪呢?這是因為你覺得她應該很理智,而且她能夠自如地執行自己的理智。
問題是:為甚麼你忽然認為身邊的人都很理智?好人好姐跟情人吵架就叫耍花槍,還會多勸幾句,現在她告訴你自己被打,你拋出一句「你該很理智」,就認為她該懂得照顧自己?你是否有點不太理智?
許多人認為,一句勸人離開暴力,就已盡了全責,「我上次都叫過你要走哦」,這句話真是偉大;若非自命勸慰當事人是盡了責任,你就不會感到憤怒吧。你為甚麼想放棄這個被打的女性朋友呢?因為你認為自己仁至義盡,你這隻塘邊鵪鶉,真是偉大。
我見過不少暴力關係中的女事主,但最「精采」的還是她們的朋友:沒有任何一個會嘗試切切實實地幫助她們。大家都只放下一句「離開他吧」,就到此為止,好些甚至關上大閘,命女事主若不分手,不要再來告訴我你又被打;這些朋友,老是認為關上大閘就能迫使事主自救,認為這才是打救她們的方法。
我未聽聞過「對求救者關門」可以打救人,我只聽聞過對寵壞了的孩子關門是打救的方法,但被打的女人,不是寵壞了的孩子,而是受驚的孩子。
三‧一個更有趣的事實
無論她做過甚麼事導致自己被打,她仍是一個受驚的孩子。女人喜歡一個男人的時候,縱使知道他有向情人動手的前科,依然會覺得「自己不會是那種被打的女人」,直至他真的向自己動手,還是會覺得「自己不會是那種被打的女人」。被打的女人,彷彿有一種無形的形象,人們總是覺得被打的女人是「某一種人」,就算不能切切實實地說得出「那一種人」是甚麼,心裏還是會固定了她們是某一種特定的人,甚至連被打的當事人,也會這樣想,這正是為甚麼就算被打了,她們依舊認為自己不會是「那種」被打的女人。如此一來,被虐者首個觀感並非「討厭對方」,而是「自我形象的質疑」。
一個人一旦對自我形象有所質疑,通常都會落得一個結果:怪責/討厭自己,對自己感到羞愧,甚至認為那是自己的錯。在這情況下,她們會開始想「我做了甚麼事導致自己被打」,而不會集中精神去思考「對方是不是有病」──所以呢,讓我告訴你一個更有趣的事實:被打的,比起打人的,更內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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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當事人,你一定要保持相信自己能夠離開的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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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個男人打女人,這件事將會成為那個女人一生的污點,而非動手那個男人的污點。
四‧李小龍從沒被打過
打人者,通常都不會太內疚。因為他們總是覺得自己沒有打人。
好了,看過這樣多武打電影的香港觀眾們,讓我來問你一個問題:你認為甚麼才算是「打」呢?一掌打到對方嘔血,這算是打;用鐵通扑人個頭,這也算是打。好了,現在你認為自己知道「打」是甚麼了……那請問,惡意地一掌推倒對方,對方沒有嘔血,只倒在沙發上,這是否算是打呢?打人者皆說:「那不算,我沒有打她,我只是推她一下」。那請問,甚麼才叫做打?對方嘔血後掉下山谷才叫做打,倒在沙發上就不叫做打?究竟從何時開始,打,是以對方傷勢而定,而非出手者動機而定?假若是以傷勢而定,李小龍每次都能站起來吐啖口水,那他就從沒被打過了;一手推倒對方不算是打、扭對方的手腕不算是打、在地上拖行對方不算是打,那麼怎樣才叫做打?如果以上動作都不算是打,兜口兜面鐵沙掌才叫做打,成龍的電影就悶死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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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假若是以傷勢而定,李小龍每次都能站起來吐啖口水,那他就從沒被打過了。 《猛龍過江》劇照
總結:還有甚麼好總結?
如果你身邊有婦女被虐,你得要站在她的處境,讓她理解你明白她的心情,而非運用社會的目光看待她。不要擺出一副「我老早勸過你」的智者模樣,不要在旁觀的境地下結論;對當事人來說,她最首先需要的,並不是評定對錯,而是明白身邊的人不會放棄她。
如果你是當事人,你一定要保持相信自己能夠離開的勇氣,反正我不會迫你立即斷絕關係──唉,其實到最後,你還是會走的,只差在半年、十年,還是魂歸天國的時候。
《核突褲人》連載第十四回:
上回講到:卓韻芝失去了保衞地球的自信,因而被同門鬧爆。

核突褲人卓韻芝在溫沙皇宮細看牆上的寶麗萊,明白到生於世上人各有大任。
(余先生:遲啲興煲呔呀?哎吔終於興到曾蔭權喇。)

撰文:卓韻芝
電郵:mailto:[email protected]
本欄逢周六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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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韻芝自我簡介
納稅分子,正職電台發聲,副業文字發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