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營龕場受規管 申豁免須停買賣
供應減少 陰宅價勢升
【本報訊】擾攘多年,政府昨終公佈規管私營骨灰龕條例草案,全港一共有28萬個私營龕位,日後必須領牌,或決定凍結場內骨灰龕數目來換取豁免,才可繼續經營,否則會被取締。草案尚待立法會通過,政府消息人士不排除,私營骨灰龕會出現龕位數目凍結的情況,業界則相信很大機會獲發牌的龕場因而坐地起價。
記者:陳凱迎 彭美芳 周文傑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昨通過《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草案》,將於本周五刊憲,下周五提交立法會討論。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指,因每個發牌個案不同,難評論發牌數量。政府設定「截算時間」為昨晨8時,1990年前營運的可申請領牌或豁免,其餘一概要領牌。申請牌照要符合土地使用和樓宇安全規定,營運者要與消費者以合約詳列服務細則。
法例生效後,申請牌照或豁免者均可同時申請暫免法律責任書,以換取時間將龕場規範化,其間不准再買賣龕位,暫免最多可申請兩次,合共最多六年。但申請豁免的龕場,場內骨灰數目須凍結在昨晨8時,即使消費者已買「福壽位」,將來同樣不可再入灰,將令消費者蒙受損失,但只限1990年前營運的龕場。
草案獲立法會通過後的首三個月,當局將成立發牌委員會,龕場要在隨後的三個月內提出申請。食環署推出通報計劃,任何私營龕場都須申報,由署方派員點算龕位數量及核實建築情況。
現時本港私營龕場按其符合地契或規劃用途分表一及表二類別。高指這些龕場日後是否獲發牌或豁免由委員會決定,他提醒消費者:「任何人作出承諾或保證,聲稱日後必定可獲發牌,要特別小心。」當局暫無法預計申請領牌或豁免的龕場各佔多少,但申請豁免者須停止買賣。政府消息承認不能排除市場出現暫停龕位出售情況。
各界關注骨灰龕法案大聯盟成員任國棟認同,倘市場上因大量龕場為申請豁免或暫緩法律責任而要凍結買賣,或刺激可獲發牌龕場收費。福位商會理事黎孝仁指在表一的龕場大部份符合地契,日後獲批發牌機會大,這類龕場本身已較搶手,如沙田寶福山現時最貴的龕位為54萬元或以上,比四五年前的10多萬元升價四倍,估計約一兩年條例生效後,龕位價格會再升。
和合石剩餘2.4萬個龕位將發售,全港約21萬公營龕位中,可放兩位先人骨灰的標準位,或可放四人骨灰的大型位,仍未放滿的龕位空缺多達16萬個,與先人有親屬或親密關係者可申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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