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鬥士反23條判囚

蘋果日報 2006/10/26 00:00


據總部設在香港的中國人權民運信息中心表示,在中國八九民運時任上海「高自聯」主席的李建平,因早年在海外網站發表文章批評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昨日被山東省淄博市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名判刑3年。
呼籲港人站起來抗議
現年40歲的李建平被捕前是淄博醫療器械公司經理。2005年5月27日被捕後,今年4月12日被審判,但到昨日才被宣判。李建平被指控「顛覆」,「罪狀」包括在中國海外網站發表一篇題為「堅定是反對二十三條最好的辦法」的文章。這篇寫於2003年的文章呼籲港人不要做行屍走肉,要站起來抗議,「香港是人性的香港,不是專制手中玩耍的泥團」。
人權民運中心稱,法院從文章中抽出隻言片語就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入罪,將影響港人對「顛覆法」未來在香港立法的憂慮。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