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搖頭丸兩漢囚六年

蘋果日報 2003/07/26 00:00


【本報訊】兩名男子參加旅行團掩人耳目,將八大包逾二萬粒搖頭丸,藏身腰間,擬隨旅行團偷運往日本,但登機前被海關人員截獲,二人在高等法院承認販毒罪,法官指出,二人若在日本被捕,會令本港蒙羞,判處監禁六年。
兩名被告是李振聲(四十歲)及陸志棠(四十五歲),李案發時無業,陸報稱卡拉OK經理,二人被控於今年一月二十五日,在機場離境閘口,販運近三公斤搖頭丸,市值最高可達七百九十二萬元。
案件編號:HCCC150/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