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控罪詳情亦沒寫明毒品類型及數量,蘇俊文指毒品案的控罪詳情一般會寫明懷疑毒品的種類、重量,即使未化驗亦應計算淨重量,認為本案控罪書寫得很差。劉偉聰則認為沒寫毒品份量及種類是正常做法,「平時警方開press con(記者會)係宣傳咋嘛,咁呢個(控罪書)係法庭文件,理論上應該認真啲」,待控方取得政府化驗所報告才確認相關資料。
大律師陸偉雄亦對控罪書沒寫被告職業感奇怪,因經過多次報道,被告身份不是秘密;即使被告拒絕透露,但警方會調查被告背景,知道職業等資料,理應在控罪書填上。他又指曾有在政府部門工作的被告,控罪書職業一欄也會填上「公務員」。
■記者鄭語霆、戴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