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訓「窮得有骨氣」 家貼偷竊判罰剪報
男童懊悔偷搖搖報警自首

蘋果日報 2002/01/24 00:00


【本報訊】將軍澳一名十三歲男童有華盛頓知錯能改的精神,昨午被同學威迫他在一家書局偷取一個近期十分流行的「超速搖搖」後,因心慌將之棄在梯間,回家後更對偷竊行為十分懊悔,向祖母承認過失後自行致電報警投案,警方將男童帶回書局,負責人稱讚男童知錯能改,不予追究,警方警誡一番後了事。
勇於認錯男童「勇仔」,家境清貧,身世坎坷——勇父因孩提時發高燒,以致智力較低,多年前在鄉間結婚誕下勇仔後不久,便與妻子離婚。勇仔五年前來港在「兒童之家」成長,年多前才回家與父親及祖母同住將軍澳尚德邨。目前他就讀小學四年級,由於祖母及父親都在酒樓當洗碗工人,平日只留下他獨自在家。

惡霸同學威迫偷竊
他們一家雖然生活清貪,但勇仔祖母常教導兒孫要「窮得有骨氣」,她在家中牆上貼有「窮人十大省錢方法」剪報,及慳錢備忘:「電費、水費,很貴,很貴,節省用電,節省用水,用水用完要關,電燈不要全開,開一個燈,不可全部開。」另外,又有一張有關「綜援漢偷七元蛋糕被判監一日」的剪報,警惕兒孫事事節儉,好好做人。
據勇仔事後稱,他與校內的同學均十分喜歡玩「超速搖搖」,其中一名被視為校內「惡霸」的男生昨午更威迫他到將軍澳厚德邨商場一樓的大眾書局,偷取一個價值四十九元,電視卡通片《超速搖搖》中的「超速黃蜂」珍藏版,如不從便會打他。
現場消息稱,昨午十二時許,勇仔被迫在書局內偷走「超速搖搖」,但沿樓梯逃跑時,疑心慌中途將搖搖掉下,之後跑回家。
祖母見勇仔回家後便哭個不停,查詢下勇仔將偷竊一事和盤托出,祖母教訓他一頓,表示若被警察拘捕便要坐牢,勇仔大驚,自行致電「九九九」自首。警方到場將勇仔及祖母帶回失竊的書局,並在途中撿回棄在梯間的搖搖,而書局方面對勇仔能夠坦承認錯,感十分難得,決定不予追究;警方事後向勇仔警誡後即予釋放,事件告一段落。
勇仔昨晚更在家中寫下悔過書,希望爸爸及祖母能原諒他,他並對記者表示,希望長大後當警察。不過,很擔心今日上學,交不出「超速搖搖」,會被「惡霸」同學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