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的活路 - 鍾偉民

蘋果日報 2002/03/15 00:00


藝術,五花八門,但層次稍高,就「對嘴形」了,都是共通的東西了;這些「東西」是甚麼?太多了,隨便說一項重要的:感動自己,感動別人;或者,感染自己,感染別人。不熟不說,我只探討文學這門藝術。「搞」藝術,尤其文學藝術,必須努力,非常努力;然而,光是努力,沒有用,完全沒有用;這個「行業」,講天份;天份,跟遺傳有關,跟腦袋某個部位特別發達有關;甚至,可能跟前世種下的惡業或播下的良種有關;天份,是前提,有了這個前提,努力,才有成果。
沒天份,再努力,只能掌握形式,摸到皮毛。去演講,不敢說真話,以為可以鼓勵小朋友,總說:「別理會甚麼天份,努力就行;很多作家,就是光靠努力而成功的。」這種「成功」,是指名氣和進帳;不是藝術水平。藝術發展局要「發展」,要資助的藝術,當然不是世俗的大圈子「寫字藝術」;這種「藝術」,向來有商人「資助」,有因應這個特殊社會而衍生的特殊規律;藝展局要「發展」的,我相信,是精緻的,富創意的,有價值,卻不獲商人垂青的文學藝術;這種「定義」下的藝術,有個特點,也可以說是起點,就是天份。
假設政府騰出一億萬公帑,用大麻繩綑着,擱在一個遺傳上沒有文學藝術細胞的人面前,跟他立約:「仁慈的藝展局給你五十年時間,寫得出像曹雪芹、蒲松齡、米蘭昆德拉,或者海明威、聖修伯里一樣水平的文學作品,這一億萬,就是你的!」如果我也有一億萬,我敢再投這筆冤枉錢下去,保證這個人只會寫一堆「嚴肅垃圾」出來。
文學藝術家,絕不可能通過「資助」去製造出來;然而,培養較多能夠欣賞和熱愛文學藝術的人,是可以的;為真正的作家培養讀者,開拓巿場,就等於給作家最好的活路。《藝術與綜援》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