憂投反對票會被標籤 國民黨全數棄權
台三讀通過《反滲透法》
台灣中共民進黨三讀通過反滲透法敵意對抗
台灣主要針對中共滲透的《反滲透法》,昨以67票贊成、0票反對完成三讀草案。法案規定,任何人若接受「滲透來源」的指示、委託或資助,違法提供政治獻金或干預競選活動等,可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及罰款1,000萬新台幣(下同,約260萬港元)。總統蔡英文表示,防止大陸滲透,各個民主國家都在做,而台灣終於完成民主防禦的法制化工作。大陸國台辦則斥民進黨大搞「綠色恐怖」,但據台灣蘋果新聞網即時民調顯示,共有94.4%網民(6,817人)支持立法。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去年11月提出《反滲透法》草案,兩日後逕付二讀,在總統蔡英文宣示要在2019年通過法案後,由民進黨主導的立法院快馬加鞭,院長蘇嘉全上月(12月)兩度召集朝野協商後,除了對法案名稱、立法意旨、實施日期達成共識,其餘條文均在昨日逐條表決,趕及在立法院本會期最後一天通過三讀。而國民黨擔心投反對票會被貼上中共同路人標籤,10多位立委坐在發言台前舉紙牌抗議,未參與表決,也不見過去常見的藍綠暴力拉扯場面。
草案二讀通過進入三讀程序,國民黨在三讀前大喊「綠色恐怖、戒嚴復辟」等口號後離開議場。昨午3時25分,在民進黨立委議席優勢下,以67票贊成、0票反對正式通過《反滲透法》,法案經蔡英文公佈後就會正式實施。該法案共設12條條文,明定境外敵對勢力及滲透來源的定義。
在民進黨團最初提出的草案中,滲透來源原本包括受境外敵對勢力政府或政黨所「監督管理」的組織、團體,但由於許多在大陸的台商被迫成立共產黨支部,三讀通過條文刪除「監督管理」,縮小適用範圍。
《反滲透法》規定,任何人不得接受滲透來源指示,捐贈政治獻金或進行公民投票活動,否則將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及最高罰款1,000萬元。若受指示進行游說,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及罰款500萬元(約129萬港元)。
民進黨曾解釋,《反滲透法》內容其實是「一個條件,五種行為」,一個條件指接受境外敵對勢力的指示、委託或資助。五個違法行為是「違法提供政治獻金、助選、違法進行游說、破壞集會遊行、傳播假訊息干擾選舉(妨礙選舉)」,才會被處罰,可說是「只罰行為,不罰身份」。
總統蔡英文昨表示,防止中華民國國家主權受到挑戰,是每一個人的責任,也是她身為總統必須堅守的立場。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韓國瑜競選辦批評,該法立法程序黑箱作業,定義模糊、罰則過重,是違憲惡法,國民黨將聲請釋憲。
大陸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斥民進黨為謀取政治和選舉私利,大搞「綠色恐怖」,製造兩岸敵意對抗。陸委會反駁,所謂「大搞綠色恐怖」的說法,純屬倒果為因、惡意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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