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早前在法庭上指控父親毆打,復聲淚俱下求情,表示願「代父坐監」的妙齡少女,失業期間,藉替香港失明人協進會賣旗,偷取善款自用被捕。她昨在荃灣法院認罪,被裁判官連聲斥責行為可恥,欺騙他人的善心,滿足自己的貪心,需索取感化報告,以了解被告「點解淪落到做啲咁無恥嘅嘢」。
稱失業起貪念
被告劉麗琪,十八歲,控罪指她於今年二月十五日,在葵涌葵仁路地鐵葵芳站D出口外,偷竊港幣三百元、一個捐款袋及八頁貼紙。該等財產屬於香港失明人協進會所有。
案情指出,被告藉詞替香港失明人協會賣旗籌款,取走捐款袋獨自上街籌款後,去如黃鶴。該會一直未能聯絡她,決定報警。兩個月後,警方卒尋獲被告,將她拘捕。警誡下,她表示已將賣旗所得三百元花光,至於捐款袋及貼紙已早被丟掉。
被告沒有案底,她自行求情表示,由於案發時失業,一時貪心才犯案,現在已找到工作,不會再犯事。裁判官直斥被告的行為可恥。雖然案中的涉款並非大數目,但屬於一些善心巿民,買旗幫助失明人士。「你藉此呃人錢,咁貪心,好可恥,好可恥。」
曾願代父坐監
裁判官餘怒未息說,不明白被告何以做出這種事。目前世界艱難,巿民咬實牙關工作,「但你濫用人哋慈善嘅心,令需要救助嘅人,唔獲得救助。」裁判官最後將案件押至下月十一日,索取感化官報告始判,以了解被告「點解淪落到做啲咁無恥嘅嘢。」
被告的父親今年三月被控毆打被告,被判監十四日;她在庭上指控父親完畢後,聲淚俱下表示,是她做錯事父親才出手教訓她,願意代父坐監。
案件騙號:TWCC144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