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一一」事件令保險業拒為恐怖主義襲擊損失受保,波及僱傭保險,財經事務局長諮詢立法會議員,要求支持政府一項一百億元財務承擔,讓政府以收取3%保費,為保險人提供再保險,論據是法例要求僱主為僱員投保,但如果無法找到保險公司接受恐怖主義襲擊所致損失,便要修改法例,削弱工人得到的保障。
此說不盡不實。政府要求的其實不是一百億元的有上限承擔,而是無上限的承擔,而且不是為期數月的暫時性質,而是至少一兩年內也不會有望改變。無上限的原因是,政府收取了3%的保費之後,所承擔的是每一宗索償有一億元的上限,但要賠償多少宗索償卻沒有限制。政府不是用盡一百億元,先到先得,賠光了就不賠,而是賠光了就再向立法會要求加大限額,使政府能履行與保險公司合約上的責任。
財經事務局局長拒絕正視這個事實,堅持毋須憂慮,因為恐怖襲擊發生的機會微其乎微。但保險業正是因為無法計算得出或然率、損失賠額和保費,所以才拒不受保,政府憑甚麼能做到專業界無法做到的計算?說穿了就是政府打賭不會發生,庫房只會淨賺幾千萬。
本人十分重視僱傭保障,但是政府此舉着實虛偽。事情若不會發生,政府給僱員的保障純為理論,但萬一發生,政府其實無法估計要自公帑拿多少出來應付賠償,甚至可能無力賠償,到時僱員徒呼荷荷。這樣的勾當,怎能舉手贊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