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食A好懷疑會展管理公司、貿發局究竟有冇認真執行「不准吸煙」,如果有做嘅話,會唔會得罪大陸同胞。將來實施全面禁煙條例後,TDC夠唔夠膽趕中國參展商,一定唔准佢哋在展覽館內食煙。TDC執行嘅話,要請多二、三十個護衞員巡視展覽場地都似。
若然有咗新條例,酒店房間(現分吸煙與非吸煙樓層)准唔准吸煙呢?譬如印尼、大陸遊客住在准許吸煙房間,吸煙是否違法?據飲食A所知,特區政府見錢開眼,唔敢得罪遊客,會畀酒店轄免。但如此一來,唔公平咯喎,點解遊客得,酒店得,食肆、珠寶公司唔得?此外,一般高尚會所內專為高級人士而設嘅「雪茄房」,都係要拆除。
總之新例一生效,適應需時,預料會引發好多爭拗,警察會好唔得閒,全體市民得到乜嘢效益呢?冇人講得清楚,最清楚嘅就係政府唔捨得啲煙稅,否則當香煙係鴉片毒品,全面禁制,不准入口,各行各業都冇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