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嚴厲打擊非法售賣及燃放煙花爆竹活動,新界北重案組探員在落馬洲突擊搜查一輛貨車,撿獲三千公斤煙花爆竹,超過去年全年撿獲數量,行動中拘捕六名男子。警方再三呼籲,藏有、燃放及售賣煙花爆竹均屬違法,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新界北總區警司(行動及刑事)梁家明指出,撿獲的三千公斤煙花爆竹,若然發生爆炸,在十五米範圍內的樓宇會受到結構性破壞,一百米內亦會造成傷人,殺傷威力強大。根據數字顯示,警方今年截至昨日共撿獲三千六百公斤煙花爆竹,去年全年則為二千二百公斤,他表示數字增加原因,是警方致力打擊的成果,在農曆年前警方仍會加強掃蕩。
兩周前接獲線報
他說,今次撿獲大批煙花爆竹,是警方兩周前接獲線報,由重案組探員接手調查,探員跟蹤監視一輛二十四噸中港貨車,至前晚十時,貨車駛到落馬洲新田郵局附近停泊,不久另有一輛私家車及一輛貨車駛至,警方相信不法分子進行接洽卸貨,在場二十名探員立即採取行動,當場將三車上六名年齡由二十一至四十二歲男子拘捕。
爆炸處理組到場
探員搜查懷疑藏有煙花爆竹的二十四噸貨車,發現貨車外圍以裝菜的竹籮及發泡膠箱掩飾,裏面卻藏有二百四十箱煙花爆竹,共重三千公斤,包括龍吐珠及「十萬頭」鞭炮等,全部在內地製造,總值約三十萬元,是自前年九月警方在元朗八鄉撿獲七千公斤以來最大的一宗。
由於貨車藏有大量危險品,警方基於安全原因,通知爆炸品處理組人員到場,並將貨車拖往馬草壟堆填區。警方指出,新界鄉民傳統農曆新年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倘一經定罪最高罰款二萬五千元及入獄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