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犯人姓宋(二十七歲)為非法入境者,因非法逗留及入屋爆竊罪,於前年被法庭判監三年零三個月,扣除假期及行為良好,刑期至本月六日屆滿。
因工左手指受傷
據悉,他去年七月在監獄做木工期間,左手拇指受傷曾留院兩天,事後證實其拇指有百分之二永久殘廢,並因此申請意外工傷賠償,預料短期內發放。
昨上午八時許,宋與五十多名犯人在壁屋監獄內運動場自由活動時,突然爬上一條十米高的射燈柱頂,大嚷大叫,情緒激動。
在場的懲教署人員發覺,立刻通知上級報警,警方及消防員到場,在地面張開救生氣墊戒備,並召來一名心理醫生及一名談判專家,乘消防升降台至燈柱頂附近向他游說,經一番對話,獲知他是為工傷賠償問題受困擾,擔心刑滿出獄遣返內地無法取得賠償金,懲教署保證會將賠償金寄給他,他才情緒平復跳回地面安全氣墊上。
壁屋監獄高級監督黃德誠事後解釋,該名犯人因擔心收不到賠償而做出今次愚蠢行為,而他所申請的索償目前正處理中,懲教署是根據勞工條例以「特惠恩恤金」方式賠償給受傷犯人,目前未有結果及賠償金額,懲教署已答應登記該名犯人的內地住址,並在發放賠償金後寄給他。
衝動犯事不處分
黃德誠表示,該名犯人在獄中行為良好,相信是一時衝動,懲教署不會因事件將他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