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次我想講小一面試裏的筆試,情況是一樣的。教育局講明小一面試不准設筆試,嚴格來說,學校不可用測驗或考試方式來甄選小一考生,原意是不想令幼兒被過份催谷去考小一,本來是好心腸的規定。但現實是,你不准筆試,ok,直資、私校就改用口試,而口試絕不比筆試容易。女兒早前在一次面試中,老師就拿出印有四個圖形(圓柱體、六角柱體、四角柱體及三角錐體)的卡紙,請她用英文說出與其他圖形不同的一個、並解釋原因!當時女兒才五歲。
好一個不准筆試。直資、私小擦邊球,諷刺的是,津校必須依足教育局規定了吧,但津校的小一叩門筆試卻十分普遍。某區的小學校長會主席竟然這樣告訴記者,教育局是禁止小學在小一入學試設筆試,但未有明文禁止以筆試考核叩門學童。我的天!所有叩門學童來考的不就是小一入學試吧!咬文嚼字,還自覺理所當然,我由衷佩服得無言以對。
最荒謬的當然還是教育局。當大家關心小學面試太深、幼兒催谷太早等問題時,該局就拋出這兩個美麗的規定,告訴我們,小學其實不能用成績/證書/獎項來挑選學生,也不准筆試;但沒有告訴我們,大部份學校都不依從、都各有對策而該局又都不怎理會。我只能說,教育局訂這些規定雖然窩心,但相信你,等於玩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