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今日

Gonna、inwhich、always - 古德明

蘋果日報 2002/07/04 00:00


一位讀者來信,說常見gonna、gotta、wanna等字,卻不清楚它們的意思。
按這三個字都是美國口語,是goingto、gotto、wantto的縮略,絕對不可用於嚴肅寫作。今天香港不少人以為難登大雅之堂的俗語等於地道英語,以gonna等入文,加上莫名其妙的文法,更覺惡俗不堪,實在不足為訓。
另一位讀者則問以下一句的inwhich可不可以用when取代,不用關係代名詞(relativepronoun)可以怎樣寫:TheescalationinviolencecameafteraweekinwhichtheIsraeliarmyreoccupiedtheWestBank(以色列軍隊一星期內重佔了西岸之後,暴力衝突有增無已)。
按which是week的代名詞,inwhich等於inthisweek(在這一星期內)。改用when字不是不可以,但意思較含糊:when除了解作「當時」,還可解作「然後」,例如:Raiseyourhandwhenyouhavefinished(做完之後,請舉手)。改用when字,句子可以有另一個意思:「一個星期之後,暴力衝突有增無已,以色列軍隊隨即重佔西岸。」
假如不用關係代名詞which,句子可改寫如下:TheIsraeliarmyreoccupiedtheWestBankinaweek,andthen(=andafterthat)cametheescalationinviolence。
最後,有讀者問alway、always的分別。按alway是古英語說法,現代英語只說always,例如:Shealwaysgetsupat7:30am(她總是早上七點半起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