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今日

清河村公屋按上限定租金

蘋果日報 2005/12/24 00:00


【本報訊】房屋委員會在租金官司勝訴後,首次為新落成屋邨定租。房委會決定以租金與入息比例中位數的百分之十五及十八點五為上限,及參考粉嶺區最高租金水平,即租金以每平方米約四十五元計算,出租粉嶺清河邨第三期共二千四百個單位。房委會委員王坤指,大部份公屋居民正要求減租、免租之際,房委會仍強行將新公屋定租推至最高,做法不體恤民情。
每平方米約45元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文件顯示,房委會在考慮準租戶的負擔能力、通脹、工資變動及房委會財政狀況後,決定粉嶺清河邨採用租金與入息比例中位數上限,以及每人室內樓面面積分別為五點五及七平方米,兩個最低面積編配標準計算租金。房委會指,按終審法院裁定,房委會沒有責任把租金與入息比例中位數降至百分之十的水平,因此房委會可繼續按各區現行最高租金水平,釐定新屋邨租金。
以一個約三十平方米大的三至四人單位為例,每月租金為一千三百六十元,即每平方米租金約為四十五元。不過,租金並未計算差餉、管理費及維修費用,若加上述因素,估計每平方米租金會升至近五十八元。
房委會委員王坤說,新屋邨定租時根本不受租金官司限制,所以房委會有關解釋只是為定貴租作「護航」。他建議房委會按屋邨落成時的經濟環境定租會較為公平,「經濟差就唔應該定咁貴租,經濟好定貴啲租都冇所謂。」
房委會表示,鑑於早年經濟下滑,加上租金官司未結束,各區最高租金水平自九七年開始一直凍結,直至房委會訂立新租金政策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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