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勸癡漢另尋所愛

蘋果日報 2002/03/21 00:00


【本報訊】癡情售貨員求愛被拒,竟跟蹤女方出入,被捕時搜出一張已填上女方姓名的結婚登記表格,他向警員表示,希望她簽署成婚。裁判官勸喻被告,「愛情是雙方面的,如果對方不愛你,應該尋找珍惜自己的人。」判被告簽保一千元守行為一年了事。
三十歲被告林學連(譯音),售貨員。案情指出,今年二月二十四日,二十三歲的女事主離開順天浸信會與男友會面,其後發覺遭被告跟蹤,她與男友登上小巴後,被告亦尾隨上車,女事主報警求助。警員到場,在被告身上搜出一張已填上女事主姓名的結婚登記表格。
案件編號:KTMP15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