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讓步 保住審批權
上市委會不解散
【本報訊】新股上市的審批權爭拗終告一段落。新任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馬時亨表明,新股上市審批工作應繼續由港交所(388)負責,但為免出現利益衝突,由公眾人士組成的上市委員會仍有存在必要,港交所同時會簡化現行上市程序,新措施可望在本月底前公布。
證監會股東權益小組成員DavidWebb認為,新建議作為過渡性措施可以接受,長遠應交由證監會處理上市審批工作,另外應調整上市委員會的組成界別,減少來自上市公司及經紀的代表,增加代表小股東權益人士。
將簡化上市程序
馬時亨昨日接受電台訪問後透露,由於99年政府提出取消上市委員會的政策,將上市審批事宜交由港交所全權負責,這方面引起很多爭議,為免出現利益衝突,他前日與港交所主席李業廣、行政總裁鄺其志及證監會主席沈聯濤達成共識,將來新股上市審批工作維持由港交所負責,但上市委員會繼續存在;另外會將上市程序簡化,鼓勵多些公司來港上市。
馬時亨形容這是雙贏局面,既避開利益衝突,又可以令上市手續簡化。
對於有意見認為應將上市審批交由證監會負責,馬時亨認為,港交所較證監會更貼近市場,由港交所處理審批較適合,只要維持上市委員會架構,應可解決利益衝突問題。他強調,雖然自己曾經擔任創業板上市委員會委員,但不會因此偏袒上市委員會,今次支持保留上市委員會,只是回應業界意見。
另外,港交所昨日宣布,聘任英國金融業管理局上市政策及監察部主管RichardWilliams,出任上市、監察及風險管理高級總監,主管上市科,負責上市申請事宜。據了解,今次聘任是為了改革現時上市科由下而上的工序,將來上市審批主要由上市科高層負責,再交下屬跟進,希望可加快審批程序。
身兼上市委員的董事學會主席鄭慕智對新建議表示歡迎,並認為可提升上市審批的公信力。至於如何加快上市審批程序,他認為可以由上市委員聯同港交所上市科高層組成小組共同審批,令工作更有效率。
投資銀行界人士普遍支持保留上市委員會的決定。所羅門美邦亞洲區主席梁伯韜,以及摩根士丹利香港投資銀行部主管劉哲寧均認為新建議是好事,因為上市委員會有廣泛代表參與,可提供市場意見,又具有獨立性,可解決港交所利益衝突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