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年5至6月間,首、次被告夫婦按周指示,假稱在05年5月中在內地遇劫受傷;第三及第四被告夫婦則各自假稱,下雨天在街上滑倒及在泳池更衣室內滑倒受傷;四人在周的安排下,先後向浸會醫院周醫生求醫,得到醫療證明,再向涉案五間保險公司申請賠償。控方指出,沒有證據顯示周醫生為同謀者。
首、次被告「受傷」後共住院36天;第四被告因下雨天滑倒住院35天,第三被告則在跌倒後住院11天。四人的住院及醫生費合共116萬元。
案中只有英國保誠沒有批出賠償金,WilliamRussell批出第一筆逾12萬元賠償後起疑,其後沒有再發放賠償金,連同餘下三間保險公司,四名被告共得逾48萬元賠償金。
案件編號:DCCC22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