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讓你選擇,你情願「痛」?還是「不知道痛」?
中國那麼大,奇人奇事當然多。在安徽省休寧縣有個九歲女孩,是個不知道痛的人。本來沒有被發覺,只道她樂天成性,一天到晚笑嘻嘻的,也不哭,甚至從不皺眉。
直至不幸被燙、跌倒、受傷、流血、骨折……都沒感覺,大家才知她喪失了這功能。
說是「喪失」,也許亦有人認為這是「得運」。不知道痛?那麼人生中必然遇上的苦難,又減輕了一項。豈非比正常人快樂?
——但我還是情願痛的。
痛誠然難受,但痛是種警告,讓你清楚哪兒不妥、受傷,快快治理,免卻無窮後患。康復之後,又是一條好漢。忍過去了,當痛苦消弭,那份雨過天青的冰涼舒適愜意——只有「痛過」的人,才明白「終於不再痛了」有多享受。
不知道痛,你會一直以為自己是無恙的、幸福的、平安的。再大的危難來了,已沒有應付的本能,坐以待斃。
不管是肉體抑或心靈,痛,有些時候帶自虐的快感。何必放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