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紛爭,在哪一個機構都會發生,在商業機構,一朝天子一朝臣,人事變革沒有所謂合理與否,因為所有人都在承擔機構本身成敗的責任,無能的人弄權,報應很快就在自己身上,同時,這根本與社會大眾無關,沒有人當作社會問題。
公營機構與政府機構不同,因為用的是公帑,做的是公眾利益有關的事,社會大眾有權知道,有權表達意見,有權加以監察。當中,尤以各大學的人事變動更應受到社會的注視,不但因為大學是用公帑的公營機構,更重要是大學為社會人才的培育地方,試想一間大學若然充斥着人事糾紛與辦公室政治,這間大學如何可以做好樹人的工作?如何可以為社會製造精英?
公眾輿論不關注
數個月前教育學院的瘦身事件已教人驚訝,月前中文大學商學院與城市大學法律學院分別向近百分之十的教授及講師開刀,亦令人側目。不約而同的是兩間學校的領導人皆完全拒絕公開詳情,而被裁的老師多選擇當沉默的羔羊,故公眾只能視之為花邊新聞。
但城大法律學院師生最後站出來發出呼聲,公眾與輿論還不關注,視之為茶杯中的風波,頂多只是不公平解僱的個別事件,就莫名其妙。最小城大的其他師生校友,輿論媒介,好應該給予校方壓力,公開事件的詳情讓公眾評評道理,特別當有人指摘有種族歧視問題,這已是人權問題,不是人事糾紛這樣簡單,更不是城大的閉門家事!
若真有種族歧視事件,不但輿論要關注,立法會與各人權組織都是責無旁貸,必須加以正視,立法會更應加以調查,因為這是違反《基本法》與國際人權標準的事件!為何大家的警覺性這樣差?
表態過關保飯碗
據《蘋果日報》二月二十二日A11版的報道(亦只有《蘋果》有報道)更令人震驚,法律學院「部分要與校方續約的教職員,近日接獲通告,要求他們表明是否支持新院長拒絕與部分亞裔教職員續約」。有沒有搞錯!這是一間大學,一個法律學院,還是一個黑社會?人人表態,然後可以過關,然後可以保住飯碗,這樣的機構文化,與黑社會何異?與共產黨何異?
將我們的年輕精英,交託給一個充滿黑社會文化的機構培訓,就可以得出維護司法獨立的律師?筆者要請教這些準律師與你們的老師一個法律問題,這樣的一個通告,會否構成刑事恐嚇(intimidation),你們大概亦記得有不少的案例,刑事恐嚇不必涉及暴力,恐嚇會傷害別人的財物、名譽與事業前途,就足以入罪;若同意筆者的法律觀點,請馬上帶同通告報案。
筆者在本欄曾多次用八字真言,評價香港各大學的情況,就是「學閥橫行,小人弄權」,官僚情況更遠比政府嚴重,當然,這是有點誇張的形容,大學中還是有實事求是,清者自清之輩;但可惜更普遍的還是明哲保身,只為自身利益前途打算的師生,但情況已壞到普世皆知之時,又還有誰人可以獨善其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