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平罪成】特區前高官涉貪入獄料增至3人 同屬董班子
董建華新地賄賂曾蔭權許仕仁郭炳江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何志平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何志平(左起)、曾蔭權和許仕仁,都曾任董建華政府的司局級官員,惟3人都接連因貪污,淪為悲劇人物。
本身獲金紫荊星章和太平紳士銜頭的民政事務局前局長何志平,在美國被控賄賂非洲官員,8項控罪有7條被裁定成立,法院明年3月判刑,最高可入獄65年。何料是香港回歸21年以來,繼前特首曾蔭權及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後,第3位前高官淪為階下囚。
香港特區首位被刑事起訴及定罪的最高級官員、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於2014年被裁定串謀新地前聯席主席郭炳江等人收受巨款,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等5罪罪成,被判監7年半。前特首曾蔭權則在2017年2月,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判囚20個月,今年4月,他就定罪、刑期及訟費令提上訴,上訴庭裁定其定罪上訴失敗,惟刑期獲減至12個月。曾為特區政府第一把交椅的曾蔭權,取代許仕仁成為香港回歸以來,被檢控及定罪的最高級官員。二人目前仍在赤柱監獄服刑。
曾蔭權、許仕仁及何志平3人,都曾任香港特區首任特首董建華政府中的司局級官員,分別曾任董班子的政務司司長、財經事務局局長以及民政事務局局長,惟3人都接連因貪污,淪為悲劇人物。
何志平1999年獲太平紳士銜頭,2007年更獲頒金紫荊星章,何如今因行賄被定罪,其勳銜會否被撤回?禮賓處回覆指,不會評論個別個案的具體考慮因素,僅稱如獲授勳人士的行為,會對其應否繼續擁有該勳銜構成疑問,例如因被定罪而入獄1年或以上,不論是否獲得緩刑,或作出有損授勳及嘉獎制度的名聲的行為等,政府會考慮是否須褫奪其勳銜/獎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