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去年共接獲一千多宗虐兒個案(見表),當中謀殺及誤殺兒童的案件由前年十四宗,增至去年的十九宗,其中十五宗更涉及十八名兒童疑被父母謀殺,較前年八宗同類案件九名兒童受害激增一倍。其中,十名受害兒童的家長在謀殺子女後自殺。
警方專責保護兒童政策的刑事部支援科警司朱明寶接受訪問時指出,這些案件涉父母感情問題、爭奪子女撫養權和經濟問題等。她強調,警方非常重視這個情況,社會福利署也正研究有關問題。
應盡早尋求協助
警察臨床心理學家徐佩宏指出,部份家長因感到絕望而尋死,卻擔心自己死後子女會無人照顧,於是把心一橫,選擇與子女同歸於盡。他認為,社會需要加強鄰舍支援,發揮守望相助的精神,協助有問題的家庭,防止發生這類家庭悲劇。
專責處理家庭問題的明愛「向晴軒」督導主任郭志英呼籲,家長不應將困擾或不滿情緒轉移到子女身上,應盡早尋求親友或社區協助,冷靜解決危機,防止悲劇發生。
性罪行大幅增加
此外,警方去年接獲一千六百多宗家庭暴力案件,較前年增加近四成,其中涉及性罪行的個案由前年的十六宗,大幅增加一倍至三十三宗。其他家庭暴力罪行則由一千一百多宗增至一千六百多宗,升幅達三成六。
朱明寶指出,鑑於過去有三分之二的家庭暴力受害者不願接受社會福利署協助,警方在本月一日起實施新措施,若各分區指揮官認為,有關家庭暴力受害者可能會再受到傷害,警方可強制將案件轉介社署跟進,希望可避免罪案發生。但她承認,一切仍要視乎事主是否願意合作,若他們不肯接受社工的幫助,計劃的成效則會大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