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丁山先生在專欄提議,大學應為三年級生開一個必修科,教基本禮儀。這讓我想起住宿舍的日子。
每月有一個晚上,全體宿生一起吃飯,名為高桌晚宴,其中一個目的是讓大家學習餐桌禮儀。第一次出席前,我問同房其實甚麼叫餐桌禮儀,他想了想道:「即是在餐桌上表現得拘謹一點。」
走進飯堂,我期待一張很高的桌子,卻發現桌子依舊,只是鋪了白布。飯堂平常賣「碟頭飯」,那是一碟白飯,淋上一團像漿糊的餸菜;高桌晚宴的食物有些不同,廚子把白飯和漿糊分開送上。
我彎着背低頭喝湯,彬彬有禮的師兄教訓:「這個姿勢不及格。背該直,把湯匙遞到口邊。」
「若那樣做,手一抖,便容易弄污衣服啊!」我指出事實。
「所以湯匙只應四分三滿。」師兄回答。
我極度疑惑,這些禮儀究竟是哪個笨蛋訂立?
次夜,和幾個宿友到水街的大排檔吃晚飯。大家狼吞虎嚥,你爭我奪,很自由,很快樂。那個彬彬有禮的師兄剛巧經過,並看見我們;他的眼睛,充滿了羨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