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今日
司法話你知:陪審員不能透露案情
蘋果日報 2002/03/15 00:00
在刑事案件審訊中,陪審員須根據案件中的事實,決定被告人是否有罪。陪審員於審訊期間不應與其他人談論案情,為保公平公正,在退庭商議裁決期間,必須與外界隔絕,所有公務或私人訊息,只由法庭職員傳達,直至整個審訊過程結束。而陪審員須就死因庭聆訊的案件,決定致死原因及與死亡事件有關的情況,並就避免事件重演而作出建議,至於責任誰屬,則不在職權範圍。
資料來源:司法機構 本欄隨《法庭》版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