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氾濫 - 李碧華

蘋果日報 2004/02/04 00:00


近年來,好看的電影當然有,不多︱︱但愈來愈多電影廣告宣傳上,見到「×××作品」字樣。不管好片抑爛片、精心炮製抑掙快錢急就章、抄襲抑創作、淺易抑高深……統統是「作品」。一時間,只覺這兩個字還cheap過「高尚情操」。
「作品」本有尊崇意,具代表性權威性,多是得意之作。通常由別人稱譽,有力過自己道出。一位已揚名立萬而且風格獨特的創作者藝術家,別人為他舉辦「作品展」,是一種致敬。得有好東西交出來,才不枉擔了虛名。
這樣看待筆劃少又極通俗的兩個字,是否要求過高?或者,這根本是「名詞」而非「形容詞」。我們認為它的層次應該有點不同?是一場誤會。世上所有拎出來賣錢的均屬商品,製作出來的商品,自稱作品,不勞人家尊崇。故甲乙丙丁戊都有作品。而且用上一回,下次也得延續,否則觀眾以為更差。謙虛哪有好下場?總不能人有我冇。
從前的「軍師」,足智多謀運籌帷幄才當得上,今天IQ和人緣都比主子差勁亦以智囊自居。又如「經理人」,眼光經驗閱歷和壓場感,方有能力manage一位藝人。不過大勢所趨,就像「我實至名歸」一樣,無所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