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外籍女針灸師逾期申請成為註冊中醫師,被中醫藥管理委員會摒出「表列中醫」名單。她昨日入稟高等法院要求司法覆核,該會重新接納其申請,並索取賠償。
申訴人為GiovannaLisaBuonocore,與訟人為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
該會根據《中醫藥條例》成立,負責實施各項中醫中藥的規管措施。根據該例,申請成為「表列中醫」的期限為○○年八月中至十二月,最後名單亦已於去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刊登憲報。任何不在名單的人士如無牌行醫,即屬違法,最高可判監六個月。
入稟狀指出,外籍女針灸師在去年三月初才提出申請,其後更多次透過律師去信與訟人,要求接納其逾期申請。但該會直至今年一月中回覆指,不受理過期申請,要求她參加○三年舉辦的執業試。
案件編號:HCAL102/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