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今日

延播「預算論壇」被指違三台協議
亞視控《東方》報道失實

蘋果日報 2002/07/04 00:00


【本報訊】亞洲電視前年安排延至晚上黃金時段之後,才播放與無綫及有線電視合作的港府「財政預算案論壇」節目,引起《東方日報》娛樂版報道,指亞視違反三間電視台的共同協議,亞視反駁指《東方》報道失實兼損害亞視聲譽,於高等法院興訟控《東方日報》誹謗並索償,法官委出五男二女陪審團開審案件。 記者:歐陽國華
原訴亞洲電視有限公司,分別控告《東方日報》督印有限公司、《東方日報》有限公司及該報總編輯程福雄誹謗,涉訟報道題為《亞視違反三台共同協議,延遲播「預算案論壇」》,於二○○○年三月十日在《東方日報》刊出。

基於策略考慮
代表亞視的大律師周家明在開案詞指出,亞視、無綫及有線三間電視台於九九年合作,逐年輪流由其中一台製作財政預算案論壇節目,該節目以現場直播形式發放予三間電視台,由各台自行決定播出時間,《東方》涉訟報道指亞視延遲播放違反協議,但三間電視台根本沒有如此協議,亞視指有關報道失實損害該台聲譽,曾致函《東方》要求澄清道歉不果。
原訴傳召當年三間電視台新聞部主管巨頭作供,其中有線電視新聞總監趙應春供稱,當年與無綫及亞視商討後,認為節目定於晚上八時三十分發放「出街」,但除有線電視會現場直播節目外,其餘兩台自行決定直播或錄播,他記得港府方面沒有要求節目在晚上七至十一時的黃金時段播出。亞視前新聞總監包雲龍則指出,九九年三台商討製作有關節目時,沒有討論播放時間,亦沒有正式協議。
主管新聞部的亞視高級副總裁關偉承認,因考慮亞視若與無綫同時播出同一節目,往往無綫收視佔優,加上觀眾或會投訴兩台播同一節目沒有選擇,因此他認為基於策略延遲播放沒有問題。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A6124/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