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今日

第三戶扣滿16分 房委促嚴懲
擲物狂徒或被收回公屋

蘋果日報 2005/09/02 00:00


【本報訊】公屋清潔扣分制實施逾兩年,第三個扣滿十六分的公屋超級垃圾蟲下周將在房委會上訴委員會公開聆訊,該租戶是屯門友愛邨「擲物狂徒」,去年一月連擲三個玻璃樽落街被捕,過去又犯案纍纍,曾擲單車落街。房委會委員王坤認為上訴委員會對首兩個扣滿分租戶都「寬大處理」,令他們可有條件繼續住在屋邨,他希望委員會今次收回單位以增阻嚇作用。 記者:馮永堅
該名居於屯門友愛邨愛暉樓高層單位的「擲物狂徒」原來犯案纍纍。他於五年前已因將一輛單車和一個玻璃樽擲落街,被罰款五百元及監禁一個月。至○三年十一月,他又涉嫌擲下磨刀石擊傷女童,但因證據不足而無被起訴。
同年十二月,房屋署成立「偵查屋邨高空擲物特別任務隊」,專責打擊公屋高空擲物行為。○四年一月,特別任務隊在友愛邨日夜埋伏,親眼目睹狂徒在寓所內,連續擲下三個玻璃啤酒樽,特別任務隊已轉交警方提出檢控,去年三月定罪,入獄四個月。在扣分制下,該住戶每擲一個玻璃樽扣七分,三個樽便超過十六分,可被終止租約。
建議更改租約內容
房委會委員王坤表示,上訴委員會通常會較同情公屋居民,故處理涉及收回單位時亦會較「手鬆」。他擔心委員會屢次放過犯事居民,會令居民誤以為「錯都唔使搬」。王坤建議房署更改租約內容,規定在觸犯刑事案件而扣滿分的租戶,要搬往中轉屋單位等候上訴結果,以作懲罰。
屋邨清潔扣分制實施逾兩年,共有四名公屋住戶被扣滿十六分,第四名正排期等候上訴委員會聆訊,至今未有住戶需要遷離單位。此外,截至上月共八十四戶被扣十至十五分,被扣三至九分的則有三千四百二十九戶。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