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終於盼到這一天了!」湖北省京山縣殺妻冤案當事人佘祥林,前日與當地政府部門簽訂協議,獲國家賠償近四十六萬元人民幣,他對此表示滿意。
根據協議,湖北省荊門市中級人民法院支付賠償佘祥林限制人身自由金,連同他家支付的無名女屍安葬費合共近二十六萬元人民幣。同時當地雁門口鎮政府決定,一次過給予佘祥林家庭生活困難補助二十萬元人民幣。佘祥林表示滿意賠償,但仍為受冤案影響的人索賠。佘祥林九四年被指殺妻判監十五年,在他坐牢十一年後,其妻於今年三月出現,他隨即洗脫「殺妻」罪名,並在今年五月申請國家賠償近四百三十七萬元人民幣。
《現代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