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生果店男東主不但欠債不還,更當街連珠炮發「爆粗」逾二百句,辱罵前來追款的中年老闆娘,不但譏笑她追收「肉金」須當眾口交才還錢,即場拉開褲鏈掏出陽具撫弄;被告昨在法庭被裁定「露械」罪成,判囚三個月緩刑一年,另罰款兩千元。
被告梁亞棚(五十四歲),生果店東主,昨在觀塘裁判法院否認於今年二月四日,在觀塘駿業里的業運工業大廈地下生果舖外暴露下體。
女事主陳惠娟(譯音)庭上供稱,她是被告毗鄰精品店負責人,案發前曾借款給被告的太太阿英三千元,尚欠千五元未還,當日下午四時許她往被告店外追款,但遭他狂罵二百句粗口。被告還未肯罷休拉開褲鏈掏出陽具上下挪動。事主報警拘捕被告。
裁判官裁決指事主誠實可靠,斥責被告行為粗暴,用欺凌女性手段圖在爭吵中獲優勢,判囚三個月,緩刑一年。
案件編號:KTCC166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