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不少破產(或面臨破產)個案。部份因非名人,所以毋須見報。部份向來是社交版的常客,他?她們生活奢華,享受高級,身光頸靚,一身名牌,出盡風頭。從前開一瓶紅酒也得數萬元,一旦破產,自是大起大落。
其實破產對面子、信用有影響,生活素質反而有「各種方式」解決。
破產者總是強調得到各界支持,勇敢面對,若干年後又一條好漢。
雪中送炭,當然正面。但另一方面,若是因破產而逃避了還債,無論如何,當初真金白銀借錢出來的一方,是受害者。大家總不能同情「弱者」,而忘記了前因後果。世上沒有被迫。
很多人欠債,皆因「貪」。因貪而炒,炒燶了,是個人責任和運程。借便是借,債也是債。無謂狡辯。記得古老的戲曲(《紫釵記》)有道白:「欠人一文錢,不還債不完。欠人一分債,不還不痛快。」還不起是另一回事,一個人得有始有終。
而且為人處世行走江湖,有十六字真言「殺人填命,欠債還錢,願賭服輸,自負盈虧」──有點瞧不起「至多咪破產,唔還㗎嘞,吹咩!」那種人。